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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 訪客 - 教務處 | 2016-01-07 | 點閱數: 412

說明:
一、本案依據「特殊教育法」及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旨揭簡章業經教育局第 81661 號公告在案(http://bulletin.tn.edu.tw/),簡章電子檔亦可至臺南市教育局特幼教育科網頁(http://boe.tn.edu.tw/boe/wSite/mp?mp=23)之「文件下載」區下載。
 

  • 臺南市105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小學鑑定簡章.doc
    1) 臺南市105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小學鑑定簡章.doc